錫採購政策
三井金屬礦業株式會社 機能材料事業本部 薄膜材料事業部
本事業部為了回應客戶企業和國際社會在內的利害關係人的要求,制定了以下有關錫原材料採購的政策,並將確保從事相關業務的所有管理人員和員工充分了解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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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遵守經合組織(OECD)《衝突地區及高風險地區礦產負責任供應鏈盡職調查指引》附錄二第 1 至 14 段。
(1)應對與錫原料開採、運輸或貿易有關的系統性或大規模侵犯人權行為;(2)應對對非政府組織的直接或間接支持;(3)應對賄賂和虛假陳述產品原產地的行為;(4)應對與錫原料開採或貿易有關的不繳納納稅費的行為;(5)應對洗錢和融資的預防;
我們將根據經合組織(OECD)的《衝突地區和高風險地區礦產負責任供應鏈盡職調查指南》,實施五步盡職調查框架來管理與這些問題相關的風險。
1.建立管理體系
建立實施錫原料供應鏈追溯體系,指定專人負責錫原料供應鏈,明確職責權限,推動錫原料負責任採購管理。建立實施錫原料供應鏈追溯體系,推動錫原料負責任採購管理。
2.教育訓練實施情形
我們將持續規劃並實施對參與錫原料採購的員工的教育和培訓。
3. 供應鏈盡職調查評估
對於錫原料,該部門透過識別經合組織《衝突影響和高風險地區礦產負責任供應鏈盡職調查指南附件二》中定義的衝突影響和高風險地區(CAHRA),並實施了解你的客戶(KYC)程序,開展供應鏈風險評估。
4. 交易記錄
記錄將按照規定妥善保存和管理。
5. 管理並採取行動應對已識別的風險
我們進行風險評估,不從任何受影響的國家/地區採購。
如果風險評估發現業務合作夥伴違反了本政策,或本部門判斷在遵守法律法規、尊重人權、消除反社會行為或環境保護等領域存在高風險,我們將努力透過與供應商的合作來降低風險,如果無法降低風險,我們將終止與該供應商的交易。
6.溝通
我們將建立並推廣一種機制,讓所有員工或外部利害關係人都能匿名表達對錫原料供應鏈或新發現的風險的擔憂。
7. 實施第三方審核
我們接受第三方機構的審核,取得第三方認證,並報告審核結果。
2025年7月